“快追!快追!人翻窗户跑了”...
经过全力追赶,陇西法院执行干警小温和小李抓住了刚刚翻窗逃跑,躲在某售房部墙角处企图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纵然被执行人东躲西藏“狡兔三窟”,执行干警也有“火眼金睛”“轻松制敌”。
2019年年初,被告张某以经营养殖厂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原告如约出借款项,借款到期后,被告张某未能按期偿还原告借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陇西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10万余元。双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原告王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陇西法院立即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多次前往张某经营的养殖厂及其住所地,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时时查控张某名下有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张某掩耳盗铃,针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每每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像挤牙膏似的挤出少部分执行款。
2022年3月下旬,执行干警一行4人驱车前往张某住处,张某夫妻二人藏匿于家中拒不开门,且张某翻窗逃跑,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将张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张某依旧不为所动,和执行干警们软磨硬泡消耗时间。承办人将情况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并作出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张某这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积极联系亲朋借钱筹款。最终通过手机转账向申请人结清了全部剩余执行款,该案圆满执结。
陇西法院在此郑重告诫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司法权威必须得到维护。网络查控从未停歇,执行之路从未止步!希望被执行人尊重裁判,信守承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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