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会判刑吗?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但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拿法律当儿戏,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试图逃避执行,最终难逃刑责。2022年4月18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对陇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拒不执行判决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服判,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案件还原
2018年6月,黄某在陇西某银行贷款144万元,由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黄某仅仅偿还部分借款本息,担保公司向该银行代偿了剩余贷款本息后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要求黄某偿还代偿款项。2019年10月,陇西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黄某偿还担保公司贷款本息111.68万元。2019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只履行了部分偿还义务,期间黄某利用他人银行账户领取了169.63万元拆迁补偿款,但其欺骗执行法官规避执行,并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对黄某立案侦查后,黄某被刑事拘留,羁押期间黄某家属筹措资金偿还了剩余款项。被告人黄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领取拆迁补偿款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藐视法庭裁判权威、损害司法公信力、并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黄某在一审宣判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目前“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的难题,如何维护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的权威,打击有能力执行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和转移隐匿执行财产等行为,关系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案通过打击拒执犯罪助推解决执行难,倒逼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人民法院告诫被执行人,要树立社会诚信理念,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隐瞒财产等规避执行方式逃避执行,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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