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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法院 关于征集党建教育基地院史展区史料的 启事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陇西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9/20 18:51: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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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再现陇西县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铭记历史的荣耀,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我院决定筹建党建教育基地院史展区。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实物、资料、图片等史料,诚请本院干警、社会各界积极捐赠相关史料或提供相关重要线索。

一、时间跨度

19504月,建院以来能够充分展示我院的发展历程、地域特色和风采风貌的司法、审判工作史料。

二、征集范围

1、实物:能反映法院发展变化的制服、办公办案用品、交通通讯工具、警械警具、干警生活用品等实物,如:院印印章、历次换装的法官服和法警服(含徽章、标志)、打印机、油墨印刷机、装订机、电话、对讲机、录音机、录相机、照相机、警棒手铐、干警个人发表的文章、著作、各种纪念册、工作证件、业大毕业证、学员证、工作笔记本、法律书籍、对外公务交流活动的纪念品和奖品等。

2、纸质资料:文件、方案、决定、重要会议资料、发言手稿、领导讲话、领导批示、题字、报告、布告、公告、聘书、任命书、各类法律文书、报道法院重大工作的报刊原件及影印件等。

3、照片:有纪念意义的反映工作、学习、生活的照片,反映本院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变化的照片,有历史价值和时代特征的老照片、有纪念意义的个人和部分、集体合影等。

4、影像资料:反映法院工作和生活变化及重大活动的影像资料。

5、其他:重大典型案例、司法建议、调研材料、经验介绍以及集体和个人获得的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的各类荣誉等。

三、征集方式

史料征集、陈列展示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活动,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同时尊重史料所有人的意愿,对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史料,给予一定奖励。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均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纪念证书,在陈列展示时注明捐赠人。

2、复制收藏。史料所有人欲保存原件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复制收藏,并颁发纪念证书。

史料征集工作由我院党建教育基地筹建统一负责,史料持有者可将史料送至筹建组,或来电告知由筹建组派专人上门领取。筹建组将对所有捐赠物品进行统一登记、保管。如经采用,我院将颁发纪念证书,未经采用者退还本人。以上院史资料欢迎提供原件,如有特别珍贵而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我院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四、征集时间

从本启事发布至20191015日前,特别重要史料不受限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系人:陈忠平    18993258575

竭诚欢迎全院同仁,特别是熟悉、见证法院发展历史的老领导、老同志及其亲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各种院史资料及相关线索。

 

陇西县人民法院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