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文选同志再次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这是他继2013年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在陇西县法院,李文选早已是一名人尽皆知的 “老执行”了,说他是“老执行”,其实他正当盛年,只是因为自1997年2月到陇西县法院工作以来,一步一个脚印,一直在 “法院第一难”的执行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二年,从来没有离开过执行!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李文选从踏入法院大门即在执行局从事法警工作,他先从苦炼基本功开始,逐步炼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为更好地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每次遇到急难险重时刻,他都是一马当先、冲锋在前。2012年他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正式成为了一名法官,实现了从最初的法警到执行法官的华丽转身。在新的起点上,他时刻恪守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办理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琐碎、繁杂,许多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往往隐藏着当事人多年的积怨,矛盾冲突很难调和。多年来,李文选同志始终坚守“我是承办人,我要对案件负责,对工作负责”的信条,把接待当事人,深入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放在首位,注重透过案件表面了解隐藏在背后的深层次矛盾,从打开当事人的心结着手,消除双方的心理隔阂,通过交心谈心多了解,换位思考多理解,互相尊重多谅解,让当事人坦诚相待,真诚沟通,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不着痕迹地将案件圆满执结。2018年,在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素来积怨较深,矛盾不断,村镇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均未果。李文选多次到双方所在村镇及邻居家了解情况,深入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在镇村干部参与下,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自愿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案件得到圆满执结,同时还有效化解了双方的多年积怨。
工作至今,李文选同志一直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常年奋战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有的为了案件尽快执行,有的为了表示感谢,请他吃饭的有,给他购物卡的有,甚至直接送钱的也有,但他不为所动,始终做到请客不到,送礼不要,严守工作纪律。俗话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李文选同志却始终不信这个邪,他坚信,只要时刻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自己的鞋就“永远不会湿”。
李文选同志热爱法院工作,热爱执行事业。多年来,他始终勤勤恳恳,忠诚担当,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但他一直默默无闻、尽职尽责地忘我工作,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同事的赞许和当事人的理解。尤其在司法改革浪潮中,作为一名员额法官,他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工作上,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其坚定的信念坚守在平凡的执行工作岗位上,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演绎着平凡的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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