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的母亲芦某某代理马某某在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并保证不再为此事上访。
2016年6月14日,某酒店招聘马某某从事酒店服务员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口头约定了工资。2016年7月10日,马某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当即被送往县医院住院治疗,后又辗转兰州、西安等地治疗,共住院400多天。某酒店为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大部分医疗费用。马某某的损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7级伤残。2018年7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某酒店一次性支付马某某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治疗费等费用; 2018年8月7日某酒店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裁决书部分裁决内容,依法判决重新确认被告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由某酒店赔偿马某某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上班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某酒店未按期履行义务,马某某的母亲芦某某代理马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立案后,及时给被执行人某酒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责令其自觉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经法院查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59000元予以划拨,并及时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期间,芦某某以其女儿马某某损伤严重、后续康复费用花销大、法院执行不及时为由,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表达诉求。
经执行人员强力执行,被执行人于近日分两次向申请执行人马某某转账支付100000元、116691元。至此,一起反复信访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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