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陇西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六)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八)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三)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陇西县人民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8个内设机构,另设文峰、首阳、菜子、云田、通安、福星6个基层人民法庭。2012年增加交通道路巡回法庭1个,2013年增加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巡回法庭1个,2016年增加城市治理巡回法庭1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3295.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88.84万元,增长6.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结转上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295.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88.84万元,增长6.0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结转上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6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4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76.39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166.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5.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090.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11.16万元,下降15.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院没有再安排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8万元,下降47.9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院再没有安排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1. 保障运转经费2 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
2.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严格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培训人数。
2.公务接待费1.4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陇西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0次,人数3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3.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1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法院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结合严格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
6.机关运行经费290.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4.05万元,增长13.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所需保障经费有所增长。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非税收入由省高院统一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83万元,政府采购维修工程预算19.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66.6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267.89平方米,价值1348.5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249.5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77.88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8.83万元,主要为执法执勤车辆、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陇西县人民法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全省法院业务费为改善法院办案办公条件提供经济保障,提高审判办案质效,提高案件结案率,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本年度计划将207万元项目资金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陇西县人民法院计划对“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加强派出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改善办案环境,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 个,分别是法庭运维费、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陇西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陇西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陇西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陇西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陇西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陇西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陇西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陇西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陇西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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