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陇西县人民法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5)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陇西县人民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8个内设机构,另设督查室1个,文峰、首阳、菜子、云田、通安、福星6个基层人民法庭。2012年增加交通道路巡回法庭1个,2013年增加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巡回法庭1个,2016年增加城市治理巡回法庭1个。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主表9张、封面代码1张,无法插入,表格详细数据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98.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67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及采购项目减少,省财政下达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12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3.40万元,占94.44%;其他收入 173.77万元,占5.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61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30万元,占58.34%;项目支出1,505.02万元,占 41.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92.4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7.31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及采购项目减少,省财政下达的项目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同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及人员调整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2.68万元,支出决算为3,1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结案件数量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69万元,支出决算为9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卫生健康支出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24万元,支出决算为7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13万元,增长32.75%,主要原因是有新录用公务员,增加了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7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40万元,支出决算为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8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车时严格控制标准,压减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我院收结案件同比上年增加,各项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院未安排发生会议费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84.40%,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安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5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411.3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1411.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陇西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共设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该项目自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5万元,执行数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有效保障了我院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270件,办结10030件,结案率97.66%。
2020年我院,全年组织脱产培训63人次32期,视频培训673人次22期,业务培训572人次14期,政治培训164人次15期。通过组织培训,我院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开展法律宣讲活动32场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治安明显改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完成了信息化3.0版的基础性布局,新建成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室各1个,科技法庭10个,并全部安装了庭审语音识别系统,总投资552.3万元。建成124㎡的智能化档案室,完成了30504件案件的电子档案扫描上传工作,建院以来所有案件全部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全年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法庭运维费项目共设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该项目自评价得分85.49分,自评结果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0年我院严格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运维费经费规范使用的通知》(甘高发〔2018〕118号),对我院派出的文峰、首阳、菜子、云田、通安、福星6个基层人民法庭加强基础设施的维修,改善了整体法庭的办公环境,并且及时拨付各个法庭的水电费、取暖费以及办公费,保障各个法庭日常工作,提升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办公积极性。通过法庭运维费,改善了基层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维护了法庭的庄严形象,提升了当地群众对法庭办案办公条件的满意度。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由于我院年初设置数量指标时对预算绩效不够熟练,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错将受理案件数年度指标值设过低而导致偏差,2021年我院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20年,我院转移支付项目为1个,通过自评,该项目自评得分99.92分,评价结果为“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330万元,全年预算数710.30万元,全年支出704.38万元,执行率99.17%。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9.92分,得分率99.2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用于主要用于警车的燃油费、日常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车辆开支;庭室人员差旅费支出、日常办公费、食堂开支;法警“六专四室”的建设两个一站式硬件采购项目及两个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采购项目;支付项目工程款,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科技法庭设备采购,办公家具采购等;日常差旅费、加班补助、劳务费等开支。2020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99.17%,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案件审判执行优质高效完成,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有效开展,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得到进一步深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绩效自评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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