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齐奋进 “黑财清底”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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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齐奋进 “黑财清底”见实效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安转红 刘鹤敏
发布时间:2020/9/22 8:52:08 阅读次数:7408

 

自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六清行动以来,陇西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协同配合,认真答好专项斗争收官之卷截止921日,所立35件涉黑恶犯罪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已执结21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93.51万元,执行到位率74.67%追缴违法所得50.40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升政治站位,党员发挥带头作用。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坚持认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带头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党组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审判部门党支部副书记作为包案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建工作和审执业务紧密结合,在三会一课上切实加强学习教育,做好安排部署,引导全体执行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千方百计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如期完成黑财清底目标任务。

党员冲锋陷阵,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我是党员我带头,扫黑除恶当先锋。自20207月起,县法院先后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黑财清底专项执行活动,吹响 黑财清底攻坚会战冲锋号。专项活动期间,执行局党小组12名党员凡事冲在前、干在前,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精神,主动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着力确保黑财清底,除恶务尽。

针对涉黑恶犯罪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中资产核查这一难点。由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军带队,成立了两个外围调查及罚金追缴小组,专门负责个人财产的查询、调查核实、查控和共有财产的查询、调查核实、查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马不停蹄地多方查找核实可能执行的财产。在对被执行人董某名下财产进行核查时,执行干警发现董某名下有林肯轿车一辆,但因董某已在监狱服刑,其家属面对执行人员关于该车辆现在何处的多次询问拒不配合。面对此情形,执行局局长祁宝忠及时与县公安局联系,亲自带人到县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对该车辆的行动轨迹进行查询。经过三、四个小时的连续对比分析,终于确定了该车辆的经常出入点。当天夜里,6名执行局干警在身为党员的执行局副局长高继杰同志的带领下,开始用最原始最的办法,在该车辆的经常出入点周围车位及车进行地毯式查找,经过连续56个小时的搜寻,涉案的林肯轿车终于找到了。也正是通过这种最现代加原始的方式,共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50个,扣划41个,查封房产7套,查封汽车5辆。

因各种原因,在全部35件涉黑恶犯罪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中,绝大多数被行人名下财产不明,对于执行干警而言,确实是非常难啃的骨头,为此,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泽迪多次强调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追缴、责令退赔、返还、动员家属代缴等多种手段,来保证执行工作效果。对于2019812日至817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宋某飞等42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部分的执行,当案件移送陇西法院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宋某飞已经在监狱服刑,执行干警遂决定从其家属入手,寻找执行突破口。为此,在承办法官高继杰同志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登门做宋某飞父亲的思想工作,从法律政策、家庭情理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明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财断血的决心,最终,宋某飞父亲思想开始发生转变,从最初的拒不配合到最后表示想办法去凑钱代缴罚金。最终主动将40万元交到法院,代为履行了部分执行义务。

强化协同配合,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在聚焦“办案”、“打伞”重点环节的基础上,陇西县法院始终紧盯“断财”重点,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汇报案件进展。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副组长的陇西县“黑财清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效保障了涉黑案财产处置、交付等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注重坚持内外联动,及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党组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案件会商制度,有序推进案件依法办理,促进了提前介入制度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形成了专项斗争工作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国土、房管、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对涉黑恶案件有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不断完善查人找物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就加强社会治理、行业监管、重点整治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涉黑恶犯罪财产执行长效机制,落实各项举措,切实提升结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专项行动中,共发布有关“黑财清底”悬赏公告32525人,有效扩大了“黑财清底”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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