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出嫁女儿去世,父母能否继承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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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出嫁女儿去世,父母能否继承其财产?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安转红
发布时间:2020/5/7 8:54:03 阅读次数:33312

基本案情:

蒋某一、文某系夫妻关系,生育儿子蒋某二。2016年7月,蒋某一驾驶自有的小轿车,搭载其妻文某、儿子蒋某二等人前往四川省九寨沟旅游。不料祸从天降,返回途中在甘肃文县境内遇路边岩石垮塌,车辆坠入白水河中。事故现场造成蒋某二死亡,蒋某一、文某下落不明。2016年11月、2017年1月,分别在其他地方发现二人尸体。

在善后处理过程中,针对蒋某一与文某名下共有的两套房产和若干存款等夫妻共同遗产的继承问题,公安机关及当地村委会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一方面,文某父母主张由双方父母对女儿女婿的遗产平均继承,遗产所负债务平均承担。另一方面,蒋某一家人坚持认为文某已嫁入蒋家,便是自家人,夫妻共同遗产也应完全归婆家所有,文某父母无任何权利继承遗产。

由于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月,文某的父母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撤回起诉。2019年11月,文某的父母再次将蒋某一的父母诉至陇西县法院,主张对女儿女婿名下的两套房产与被告分割继承,对女儿名下银行存款与被告平均继承。在第二次审理中,由于蒋某一的父亲病逝,法院依法追加蒋某一的弟弟蒋某三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案件审理中,二原告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二被告经传唤未到庭应诉。

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结合原告诉讼请求,陇西县法院依法判决,由原被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共同分割继承

法官说法:

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并且遗嘱合法的,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因此该案依法适用了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依照《继承法》,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由于事故不能确定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顺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规定,蒋某的父母和文某的父母均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同时,对于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法官提醒

本案虽然审结了,却留了我们很多的思考。这是一起从法理上来讲较为简单的继承纠纷案件,但却是目前社会一个典型缩影。社会发展至今,女性出嫁后再与父母无关的思想仍在不少人心中根深蒂固两次审理中,秉持着稳妥处理纠纷的初衷,办案人员及当地村民调解委员会对双方的纠纷尽一切可能进行了调解。由于婆家一直坚持认为文某既然嫁入蒋家,其遗产与文某父母便无任何关系导致双方原本融洽的亲戚关系荡然无存,纠纷的处理几限停顿。最终,依据“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法庭依法做出了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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