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信访化解理念 提升信访化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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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信访化解理念 提升信访化解水平

定西市中院执行局局长一行督查指导陇西县法院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鹤敏
发布时间:2020/3/20 18:01:16 阅读次数:7429

3月19日下午,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韩有福一行莅临陇西县法院督查指导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祁宝忠分别就“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涉执信访案件化解机制运行情况及相关重点案件化解情况进行了汇报。

韩有福局长要求,对上级法院督办的信访案件,各收案单位要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及稳控措施,严格按照交办规定的期限及时有效化解。一要积极适应“切实解决执行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重信访化解理念的转变,注重实体化解与程序化解相结合,对能够在实体上化解的及时从实体上做出处理,对不能从实体上化解的,依照相关程序依法及时终结信访程序;二要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化解言行,对化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信访程序合法规范;三要把信访化解始终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3+1” 核心指标,保持高位高标准运行,不断提升信访化解能力和水平。四要集中排查梳理涉执信访案件,建立管理台账,开展线索倒查工作,对涉执信访案件中当事人反映办案人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由院纪检、监察室及时按照“一案双查”相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经查证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的,或发现执行干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反映对象进行约谈、批评和作出相应处理决定;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反映不属实特别是诬告的,对信访举报人依法进行批评教育、训诫、拘留等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世军院长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为了切实做好执行信访工作,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陇西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信访条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该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案件处理办法(试行)》,对院长批办、上级法院交办、当事人来信来访或通过网络舆情反映的涉执信访案件,建立了相应的执行信访办理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执行信访工作。对初访、再访和三次以上重复访案件,区别不同情形确定化解路径和程序,由包案领导、执行局局长和案件承办人及时与信访当事人见面约谈,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及化解稳控工作,努力实现积案不再访,新案无上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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