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菜子人民法庭与刑事审判庭联合调解了两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案件,有效消除了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隐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至2015年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累计向朋友杨某借款18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期偿还,杨某多次催要无果。2017年7月,杨某去王某家中喝酒,酒后因催讨借款,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进而王某持刀将杨某砍伤,经鉴定杨某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为此,杨某对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由其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审理中,经查证王某系公职人员,与杨某相交多年。两起案件均因催讨借款引发,杨某对王某怨念甚重,致使案件调解困难重重。但若无法调解处理,王某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要被开除公职,杨某也因此面临要款无望、赔偿落空的窘境。双方因此产生新的怨恨,由此将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两个案件的承办庭室——菜子人民法庭和刑庭多次沟通交流,一致认定“结案事小,解怨体大”,如何有效的化解双方的怨愤,妥善协调处理偿还借款、赔偿损失,才是本案中应该侧重解决的重点。经过前后三次联合调解,释法析理,杨、王二人的怨愤渐渐消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18万元,赔偿杨某各项损失15万元,杨某撤回刑事自诉。
该两起案件的圆满调解处理,充分体现了陇西法院干警一心只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着想,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优秀工作品质。他们在工作中积极沟通,通力合作,不仅有效维护了原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护了被告的利益,让其切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了应有的责任,还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至于将其一棒子打死。同时,还有效消除了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隐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