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陇西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世军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纪检组组长列席。为认真贯彻落实陇西县纪委监委关于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尉耀龙同志列席,主动接受监督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按照组织程序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
尉耀龙表示,陇西县法院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主动接受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县法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决心和信心。派出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既是对法院业务工作的促进,也是对法院干警队伍的保护。尉耀龙同时就县法院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帮扶资金投入监管、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联系机制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王世军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就贯彻学习好《规定》,王院长提出了“深学深思,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意义;狠抓落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抓严管,以监督常态化倒逼各项规定落实;深度融合,鼓足干劲抓好审执工作”四项要求。
王世军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与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络,全力配合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实现监督常态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陇西法院网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洲路西侧 邮编:748100 E-mail:lxfyyjsbs@163.com
陇西县人民法院 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公网安备 62112202000093号